第(2/3)页 快走到门口的时候,莫里森的声音再次传来:“他们的都是高档酒吧,消费很贵,我给你安排的是最贱的地方。以后你们去〖凌晨两点半〗这家酒吧,再出什么纰漏的话,我这里就要记过了。” 哦,哦,哦! 这么体谅我们穷人,我还要感谢你这个耿直大叔了? 不过想想,好歹人家是领队,高级执行者啊,她跟阿梨第一天就搞砸了一个酒吧,人家也没说什么。 都不容易,互相体谅吧。 她不知道的是,莫里森在她走后脸上却出现一抹玩味,那股莫名熟悉的气息,难道是她? 晚上跟阿梨经过一番伪装,赶去了这家新的酒吧。 林夕照旧都是选最便宜的东西点。 阿梨这次梳了个丸子头,巴掌小脸配着一双不谙世事的大眼睛,甚是吸引那些萝莉控的大叔们。 颜值即正义,一点木有错。 好看的皮囊三千一晚,有趣的灵魂二百来斤。 林夕默默坐着冷板凳看阿梨免费据案大嚼,有时候会被人搭讪带出去,阿梨也很顺从,但是总是在最后的时候逃跑,因为这些人最后的目标只是圈圈叉叉。 好在阿梨现在也学乖了,没人请就一切从简,有人请就大吃二喝,反正最后都是用比较“温柔”的手段逃跑,那些人也没有来找她麻烦的。 阿梨白天睡觉,晚上泡吧,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。 林夕就苦逼多了,白天要辛苦做个小商贩,晚上更辛苦做保镖,抽空还得拼命修炼二十段锦。 如今林夕手三阴中的手太阴肺经已经开脉成功,用自己本体神魂就是好,基本上没有遭什么罪。她现在争取尽快打通出一条通脉来,那样她跟阿梨的安全系数会更高些。 白天挣钱晚上泡吧,最廉价的酒也能换五份炸薯条,都是老子的血汗钱那! 如今林夕的人生目标就是:向钱看,向厚赚,到了晚上把酒换。 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,她们这组除了阿梨酒量明显渐涨之外没有任何收获。 这个下午,她们接到莫里森的信息,要过去餐馆一趟。 第(2/3)页